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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
A
cademic research
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的民生項目
和重點專項支出,以及績效評價中
發(fā)現的有嚴重問題或對財政資金安
排計劃影響較大的評價報告,通報
給同級人民政府和人大。
3.強化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
排的有機結合
對績效評價結果優(yōu)秀的,給予
適當表彰和獎勵,在下年度安排預
算時優(yōu)先考慮;對于未達到預期績
效目標,以及未針對績效評價意見
開展整改的部門,在安排預算時從
緊考慮或不予安排。
4.擴大評價結果公開
政府部門在部門門戶網站公開
績效自評報告,財政部門在財政門
戶網站公開重點績效評價報告和績
效評價結果,接受社會監(jiān)督。
5.評價結果與年度考核相結合
將預算績效考評結果提供給政
府和有關部門,作為決策和年度考
核的參考及績效問責的依據。
地方財政部門上述在績效評價
結果應用方面的探索,在增強公共
部門績效管理意識、規(guī)范預算決
策程序、優(yōu)化預算資金配置等方
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還存在一
些明顯的不足,需要進一步改進與
完善。
二、地方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激勵
機制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
在當前地方預算績效評價結
果應用探索中,存在的問題并不鮮
見,依然是一些老問題,如評價結
果可應用性偏低;評價結果公開
范圍有限,社會知曉度不高;基于
部門利益考慮,評價結果應用受限
等。但在激勵機制建設方面存在的
不足,則主要表現在制度保障乏
力,結果應用約束力不強,資金撥
付未能與資金使用效果掛鉤;以負
向激勵為主,正向激勵不足;監(jiān)
督追蹤機制缺失,評價結果難以
落實。而后者正是需要我們高度關
注的。
(一)制度保障乏力,結果應
用約束力不強
制度的功能在于規(guī)范和約束行
為,以保障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的
一致。在績效評價結果應用中,同
樣也需要有標準一致、內容統(tǒng)一的
制度規(guī)范。從當前的評價結果應用
制度構建來看,在這方面還存在比
較明顯的缺失。
一是缺少高層級制度的強制規(guī)
范。評價結果應用制度構建目前還
以地方自主推進為主,在地方結果
應用主動性不足的情況下,推動難
度較大,推動進展偏慢,使制定評
價結果應用辦法并予以實施的地區(qū)
并不多見,絕大部分地區(qū)尚未出臺
評價結果應用管理辦法,結果應用
還處在摸索或起步階段,缺乏有效
的制度保障。
二是缺少高層級部門的統(tǒng)一
協(xié)調和指導。財政部2011年出臺的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
法》(財預〔2011〕285號)第七
章“績效評價結果及其應用”,對
績效評價的結果形式、應用方向和
應用方法予以了說明,雖然對地方
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管理辦法的擬定
具有一定的指導意義,但總體上來
說,該部分內容原則性較強,參照
其擬定的地方績效評價結果應用辦
法,也因之存在一定的先天缺陷,
在實際操作中難以把握,使辦法的
落地存在一定的困難。
例如,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的
掛鉤是績效評價中非常關鍵的結果
運用,大多數管理辦法對此的要求
都與《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
辦法》(財預〔2011〕285號)第七
章“績效評價結果及其應用”提出
的要求一致:“對于績效評價結果
為優(yōu)或良的,下一預算年度應優(yōu)先
保障該項目資金預算;績效評價結
果為中的,下一年度預算安排時應
控制新增項目資金預算;績效評價
結果為差的,下一年度預算安排時
應采取調整支出方向或支出結構、
適當減少項目資金預算、取消該項
目等方式進行應用?!钡唧w如何
獎優(yōu)罰劣,則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這
種偏于抽象的表達,使管理辦法的
可操作性不強,對結果的應用不具
有真實有效的約束力,其最終的實
施結果也難以盡如人意。
(二)以負面激勵為主,正向
激勵不足
當前,我們的績效評價結果應
用機制明確提出,要從獎罰的角度
出發(fā),將預算和績效掛起鉤來,對
于評價結果為優(yōu)良的,予以資金方